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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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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

作者:周口华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6 08:49:02

为什么文字商标比图案商标好?

第1.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商标(包括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图形审查主观判断影响较大之类的文字,因为图形跟文字一样,也是可以查询的,但是图形的近似与否,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影响比较大。这样就很难判断你的商标图案是否与某个现有的商标图案相同或相似。在注册商标时包含商标图案,无疑中大大地增强了注册商标申请被拒绝的概率。

第2.即使你的申请被批准,今后他人控告你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例如,麦当劳就数次成功地在法庭上阻止其它商标使用与其商标中相似的金黄色弯弓的图案。这意味着这些商标的主人必须放弃他们目前已注册的商标,重新设计并申请新的注册商标。

第3.判断商标是否相似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文字是否与其它商标中的文字相似。假如你成功地注册了某一文字商标,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他人使用相同的名称来推销其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而不管其商标的图案与你的商标图案有甚么不同。这实际上已达到了你注册商标的目的。

第4.如果你今后需要对商标图案进行修改时,你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商标。历史证明,商标图案修改的频率,要远远大于商标文字修改的频率。

这样,即使图案商标的注册遭到拒绝,或是今后图案商标受到他人的商标侵权挑战,也不影响你注册的文字商标。

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周口商标注册,我们对强弱则没有什么概念,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强弱商标是什么意思?

强商标是指标记性强、商标文字或图形本身无任何实际含义的商标。

弱商标是指标记性弱、叙述性强,商标文宇或图形本身还标示某种实际存在的物体或台有某种实际意义的商标。

我们普通人对于纳税的概念也就是买东西的时候里面包含的增值税,或者是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买机票里面的燃油附加税。但是当你从一个打工者变身为老板之后,公司的纳税就要比个人的纳税要复杂的多。有的人可能刚刚脱离公司,自己单干,刚刚注册下来自己的公司,但是手头有生意急需签合同盖章,这时在拿到公章之后没有去税务登记,就开始了经营活动。而有的人注册完公司之后,觉得前期自己没有生意,也不用报税,先不去税务登记了。以上这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会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有的人说了现在都“五证合一”了,不用去税务登记了,没错,从形式上来说,已经不存在“税务登记证”这么一个证件。但是从法律上来说“税务登记”仍然是法律所要求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还存在“税务登记”这么一回事。现在去税务部门只是需要填写一张登记信息表,然后进行核税、领UKEY等事项就可以了,但是还是需要去“税务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你没有去办理“税务登记”就代表没有核税,也没法申领发票,没有核税你怎么按时报税。新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到税务所专管员处申请税种核定,如半年之内仍未申请核定或已申请核定未购买发票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入非正常户,并以行政处罚。如果你是第一次开公司,对于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事情一无所知,小编推荐还是找一个公司注册代办机构去咨询一下,对于开公司、注册公司的事情他们是专业的,可以让你能够轻松的将公司注册好。

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中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创新成果。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法仅保护发明,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单独立法。我国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称为专利,是我国专利法立法体制特色之一。

专利法制定后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备工作。2008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12月27日,我国《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年《专利法》)。修订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前面两次修订相比,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涉及的内容相当多,但其总体风格是基于总结我国专利法制工作经验,出于中国自身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地保护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专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国更好地发挥。从具体的修订内容看,此次修订特别重视提升专利法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作用,以及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修正案通过后,舆论普遍认为,鼓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加强对专利权保护,是这次《专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贯穿于专利法的始终。因此,这也可以视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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