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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个人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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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个人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周口华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3 08:53:51

所谓商标变更,是指周口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册申请中指定商品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进行商标变更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3、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4、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需要注意: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许多企业想注册美国商标以打开国际市场。与中国不同,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说,即使用户从未在美国注册过其商标,或者第二个用户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但实际使用某一商标的用户拥有的权利比后一个用户更好。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看,用户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也不容忽视。美国加入的国际组织和公约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周口商标注册用户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以及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它于2003年11月2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是纯议定书的成员。本文详细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的优点和注意事项。

一、注册美国商标有什么好处美国商标注册将为扩大国际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避免商标抢购,推动使人们错误认识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走出美国市场,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美国的商标保护非常完善。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在被他人侵犯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商标权人的权利。美国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美国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可以帮助公司在股票上市或收购时评估其资产。利用美国在世界上的声誉,注册美国商标,塑造国际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影响力,使产品销往世界其他国家。

二、谁可以申请美国商标注册?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要求申请人在注册美国商标时说明其国籍。同时,美国专利商标局还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有专门机构和合法的国内地址。

三、申请美国商标注册应准备哪些材料?自然人、法人申请,必须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必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委托书,由申请人签名、盖章;商标在美国使用的日期。如果未在美国使用,请提交使用意向声明。

四、美国商标的申请依据是什么?

(一)“实际使用”: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申请商标已在美国使用的情况,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使用证明。为了节省程序和成本,目前国内很多申请人都采用这种方式,但对于那些没有实际使用这种方式的申请人,他们需要承担诚信风险。

(二)“预期用途”: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商标拟在美国使用的情况。相关使用证明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并需额外收费。

(三)“国内依据”: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商标在中国注册或者使用的情况。申请人可以根据国内注册或申请向美国提出商标申请,但申请必须与国内基础一致。

五、申请美国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事项?美国对商标的审查非常严格,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商标,申请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中国商标的申请可以在美国提出,但申请人应提供构成商标的每一种中文的发音和相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商标是由简单的英文字母组成,并且这些字母没有样式化,为了更广泛地保护商标,我们通常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将商标声明为通用字体,即不声明保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提到的常用字体通常是指时间接近或宋体。

(3)商标为彩色的,应当标明各部分的颜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标是灰色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承认该商标为彩色商标。

(4)必须标明商标在有关的商业、贸易、地理描述或者其他语言中是否具有特殊含义。

(5)货物/服务的选择。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申请的货物/服务的数量,但由于美国提倡“使用”原则,申请人必须将货物/服务的选择限制在实际生产和销售的货物或服务上。不允许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不生产、不销售、不提供任何服务的商品。这样做很可能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以上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的常识。不得不说,由于仅在美国一个国家申请商标的费用与通过马德里申请的费用几乎相同,你仍然需要权衡选择哪种申请方法。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宣传的时代,任何商品都需要有一个不错的宣传才可以在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大家可以看到很多的企业在各个电视节目里,挖空心思宣传自己,希望他们的商品和商标得到的大家的好评和熟悉。品牌周口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商标注册办理环节: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缴纳费用形式审查下发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公告颁发商标证。商标注册办理的材料清单:(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图样。(3)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查询:申请商标注册前,为了避免在先已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注册权,需先进行查询。形式审查环节:商标局收到你提交的申请件后,要对其进行形式审查。

这个环节主要有3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申请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核通过后,会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周口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显著性是商标法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意义十分含混的术语。各种文献在涉及显著性问题时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不同的词语,而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

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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